空气质量 Air Index




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03


    为规范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工作,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组织制定了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办法。柴油动力移动源主要包括重型柴油车、柴油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其中对重型柴油车、柴油船舶实行绿色环保认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黄色、蓝色、绿色环保分类认定。

一、认定标准

(一)绿色重型柴油车:1、排放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18)规定排放限值要求的国六标准的重型柴油车;2、符合治理改造标准,排放达到国家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标准及以上要求,且OBD在线联网符合《浙江省重型汽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重型柴油车。

(二)绿色船舶:1、排放符合国家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 2016)中规定排放限值要求的国二标准的船舶;2、符合治理改造标准,排放达到国家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中第二阶段标准及以上要求,且在线联网符合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的船舶。

(三)黄色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标准要求,但尚未达到《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绍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绍政发〔2020〕10号)中规定的高排放禁用区排放限值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蓝色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符合绍兴市高排放禁用区排放限值要求,但尚未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中第四阶段排放限值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绿色非道路移动机械:1、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2、排放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中第四阶段排放限值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3、符合治理改造标准,排放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中第四阶段及以上排放限值要求,且定位及在线联网符合杭州市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在线联网应用技术规范(T/ZS0198-2021)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认定流程

(一)黄色、蓝色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机主登录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网页(www.sx-stwmw.com),选择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申请认定并上传排放检测合格报告单、机械有效信息凭证等相关文件后,由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判断,符合标准的认定为黄色或蓝色非道路移动机械,赋予黄码或蓝码,有效期一年。机主应在黄码或蓝码逾期前两个月内递交延续认定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认定失效。

(二)电动力绿色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机主登录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网页(www.sx-stwmw.com),选择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申请认定并上传出厂环保合格证明、机械有效信息凭证等相关文件后,由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认定为绿色非道路移动机械,赋予绿码。

(三)无需治理改造的绿色重型柴油车、船舶或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机主登录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网页(www.sx-stwmw.com),选择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申请认定并上传排放检测合格报告单、机械有效信息凭证等相关文件后,由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判断,符合标准的认定为绿色重型柴油车、船舶或非道路移动机械,赋予绿码,有效期一年。机主应在绿码逾期前两个月内递交延续认定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认定失效。

(四)需经治理改造的绿色重型柴油车、船舶或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机主委托治理单位登录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网页(www.sx-stwmw.com),选择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申请认定,符合标准的认定为绿色重型柴油车、船舶或非道路移动机械,赋予绿码,有效期一年。机主应在绿码逾期前两个月内递交延续认定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认定失效。

三、治理改造标准

(一)后处理装置要求:1、后处理装置应安全、可靠、技术合理,能稳定达到规定的减排效果。建议采用氧化型催化器(doc)+颗粒物捕集器(dpf)+被动或主动相结合再生治理+具有实时诊断功能的远程监控系统的技术方案进行治理改造。2、后处理装置采集的运行参数应包括DOC入口温度、DOC出口温度、排气口温度、排气背压、机械位置定位、装置运行情况等,能对温度超过限值、产品移除、超标排放、设备故障堵塞或需要再生等情况发出警报,提醒使用者进行维护。3、后处理装置监测系统应具备防篡改功能,同时具备储存数据功能,存储频率应不低于10HZ且满足记录不少于360小时的数据。4、后处理装置产品性能和质量应满足行业标准HJ451-2008的规定。

(二)联网技术标准:后处理装置监控数据应实时上传至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上传频率不低于1次/30秒,参照杭州市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在线联网应用技术规范(T/ZS0198-2021)执行。

(三)服务与保障:1、治理单位应根据机械型号做好安装、调试与联网监控工作,出具后处理装置安装凭证与维保手册,并提供定期维保服务,后处理装置质保期不少于3年,强制维保服务频率不低于4次/年。2、在安装后,治理单位可以委托绍兴市本地维修单位参与后期维保工作,维保单位应实时监控装置运行情况,在收到报警信息后24小时内排除预警或替换故障的后处理装置,并将每次维保情况实时报送赋码单位,接受抽查监督。3、机械所有者负责改造后机械和后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和后处理装置正常工作,不得私自更换、闲置或拆除后处理装置及其零件。

为确保后处理装置质量,在杭州市试装试验的基础上,经进一步实地调研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杭州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详见表1)生产的后处理装置安全可靠,效果稳定,并承诺提供定期维保服务,符合治理改造标准,现作为治理单位予推荐。

表1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后治理企业推荐名单

序号

治理单位名称

联系人

1

杭州携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经理(13456585018)

2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徐经理(13819593877)

汪经理(15856645588)

3

贵州煌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陈经理(13675854979)

4

江阴市硕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周经理(13989597069)

5

杭州好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寿经理(15267528836)

需对重型柴油车、船舶或非道移动机械进行治理改造的,可联系上述单位联系人,也可以登录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网页(www.sx-stwmw.com),在绍兴市柴油动力移动源环保分类认定系统选择治理单位,实施改造。

四、认定取消

绿色柴油动力移动源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绿码认定:

(一)以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绿码的;

(二)在抽检中被发现未落实强制维护制度或不能达标排放的;

(三)擅自拆除、破坏排放诊断系统、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或定位系统)、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擅自删除、修改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的数据,经主管部门告知,15个工作日后未完成整改的;

(四)被举报、投诉出现冒黑烟现象,经核实确实存在超标使用行为的;

(五)因排放超标被主管单位行政处罚的;

(六)绿码有效期一年,结束后未提供下一周期有效排放检验报告或经检验排放不符合要求的。

 

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

2021年5月27日